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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东莞市城建规划局对外公布了《东莞市城建规划局城市规划地理信息数据利用管理办法》,成为我国第一个可以向个人提供地理空间信息服务的城市。以往只有法人单位才有资格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使用地理空间信息,但东莞市的这一管理办法,开启了个人申请有偿使用城市规划地理信息数据的先例,意味着个人也可通过正规渠道使用航拍或者卫星拍摄的遥感影像图和各类地理空间信息产品。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如果需要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申请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填写《城市规划地理信息数据使用申请表》,到市规划局窗口提出利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就可以查阅或复制有关地理信息数据。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数据使用申请,市规划局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使用的决定。对涉密的地理信息数据的利用申请,将根据相关的保密规定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个人有偿使用地理信息数据,无权将数据转借或转让给第三方。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的利用应符合国家相关的保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