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省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福建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二)

      5、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专业培养和普遍培训相结合、引进人才和聘用专才相结合为原则,形成了覆盖全社会的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体系,提升社会成员信息素养,提高信息化人才水平,信息化从业人员比例逐年提高。
      6、通过高层次信息化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结合研发基地建设,结合“数字福建”应用需求,重点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信息技术人才,落实和完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吸引信息化高端人才,引进和聘用高层次人才研究开发“数字福建”建设关键技术,在研究开发中培养我省急需的信息技术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基地的条件建设,将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成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人才培养的高地。
      7、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通过专家的传帮带,培养一批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充分发挥高校、软件学院等基础教育优势,培养信息化建设的人才;特别注重发挥数字福建培训基地的作用,采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干部、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在岗培训,不断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8、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政务信息共享的数据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分类和编码规则、数据字典、元数据、空间数据质量评价和资源改造项目验收规定五项地方标准。如《福建省政务信息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政务信息网信息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数字福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数字福建建设项目评估及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12日]
 

主办单位: 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   京ICP备06070826号
技术支持: 国家信息中心

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