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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信息权益概念与内涵分析

       地理空间信息权益包括信息自由权、信息平等权、信息获取权、信息使用权、信息产权以及信息控制权。
      信息自由权是指在合法范围内自由地、不受不正当限制地进行所需信息活动的权利。信息平等权即是指任何人都能平等进行信息活动的权利,自由与平等是由信息的性质和法律规范所赋予的,是享受其他一切信息权利的基础。
      信息获取权是指信息主体有依法获得政府信息、企业信息、消费者信息、图书馆等公共信息机构的信息以及法律规定应予公民的一切信息的权利,获取信息是信息主体的基本权利。信息使用权是指信息拥有者依法享有对信息的加工处理和传播的权利,信息的加工处理是信息作为一种资源、能够有效地转化为信息经济的生产要素的基本条件,是形成信息产权的前提。信息产权是指对信息享有的财产权利,即对财产性信息享有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
      信息控制权是指主体为了保证对自身所拥有而为外界所稀缺的信息的秘密性、真实性、完整性而拥有的管辖权和支配权以及对有害信息的抵御权。信息控制权源于平等主体的独立权与自卫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侵犯而设置的盾牌,是对正常秩序的维护。按信息主体来源可分为个人信息控制权、组织体信息控制权和国家信息控制权。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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