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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吴信才呼吁,国家与地方的地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要纳入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体系之中,在国家信息安全的统一框架之内进行建设,切实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我国的地理信息技术及其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国土、能源、环保、农业、交通、城建、航空航天及国防军事等领域,较好地促进了各有关行业信息化的发展。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利用数字制图、地理信息、遥感等技术,可以更好地进行资源规划、配置、管理和利用。
      地理信息的安全保护问题不仅涉及空间数据产权、部门与地区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安全,尤其是在全球信息化的大趋势下,地理信息安全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针对我国目前地理信息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家要在科研经费、成果推广、标准制定、市场准入、行业自律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自主创新的地理信息软件的研究和应用。在涉及地理信息的部委级、省级项目过程中限制使用国外软件,在重要城市限制使用国外软件。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专家标准,建立评标专家责任制和问责制。尽量杜绝某些不负责任的专家对项目的招投标造成人为影响。对在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中明确指定只用国外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产品的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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